目 录
1、职务犯罪的概念及特点—————————————————————4
2、职务犯罪的害处————————————————————————5
3、产生职务犯罪的原因——————————————————————6
4、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7
5、发挥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中的特殊用途——————————————8
论文摘要:
国家机关员工借助职务上的便利,进行非法活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权钱买卖,玩忽职守,紧急破坏国家机关的正常秩序,危及国家政权。它的形成既有经济方面是什么原因,也有政治思想,也有道德等方面是什么原因。打击和预防是从根本上遏制职务犯罪的有效渠道。打击是治标之举,预防是治本之策。预防职务犯罪需要认清其隐蔽性、损公肥私性、广泛性、低龄化、高层化和对政权的害处性,与产生职务犯罪的经济根源、政治根源、思想根源、文化根源;要严厉打击,多措并举,打造互联网;坚持打防并重,强化管理监督,深入持久预防。
关键字:职务犯罪 职务犯罪预防 预防职务犯罪的原则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国内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查处了一批高级别领导的犯罪,如成克杰纳贿案、慕马案、戚火贵纳贿案、褚时健贪污纳贿案等,虽然查处的力度不断加大,但成效并不明显,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甚至在广西玉林区域出现了四位地市书记“腐败接力”的现象,已经到了杀猴猴不惊的程度,针对这种近况,怎么样更好地借鉴海外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健全国内的职务犯罪预防体系,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用途,对于降低、遏制职务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具备十分要紧的现实意义。职务犯罪是国家权力的一种异化现象,即公共权力的性质、行使、目的和后果的异化。权力的异化,就是权力的自己产生了与自己相矛盾的对立力量,丧失了原来的质的规定性而异于本来意义上的权力。在现代国家里,政府与官员的权力都源自人民的授与,这是民主政体的基础和原则。依据民主政治的原理,人民是现代国家权力的主体,公职职员只是权力的代行者。人民通过法律的方法赋予国家员工以管理社会的公共权力,其目的是为了增进公共利益而推行必要的社会管理。职务犯罪作为权力拥有者违反职责规范、谋取个人私利的行为,根本上是与权力设置的初衷相背而行的,是与民主和法治原则相悖,将权力由公共性质转化为个人所有些权力异化现象,使权力的行使不再具备合法性,违反了有关职务犯罪的刑事法律,违反了权力运行规范,权力的效能失去了公益性,致使国家、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职务犯罪已成为当今社会经济、文化、政治、科技进步的阻力,是导致社会不稳定的原因之一。研究职务犯罪的产生及其发展趋势,而采取相应的预防手段加以遏制,对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方位建设小康社会具备十分要紧的意义。
1、职务犯罪的概念及特点
职务犯罪是一种与职务有关的犯罪,是社会进步的妨碍和腐蚀剂,对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每个方面具备很大的害处性,“它将富有转为堕落,使贫困陷入绝境;它动摇着国家权威的基石——法律,威胁着政治规范的稳定,瓦解着国家的经济实力,削弱着教育的示范用途,引发出社会伦理的种种危机。”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员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犯罪,国家机关员工侵权渎职犯罪,与国家机关员工借助职权推行的其他重大犯罪。职务犯罪大体具备六个特点:
1 、犯罪方法的隐蔽性。伴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范的日益完善,打击犯罪力度的加强,职务犯罪的方法也不断翻新,更具隐蔽性,或以“集体研究”乱发奖金;或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从中贪污、挪用;或名为借,实则挪用。收纳贿赂等案件更是幕后买卖,隐性更强。
2 、犯罪结果具备损公肥私性。犯罪分子为了获得非法利益,总是是相互勾结,相互借助,相互配合,把公共权力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使国家和人民的财产落入个人腰包。如宁波原市委书记许鸿运以权谋私案;江西原副省长胡长青索贿纳贿案;广东湛江特大走私案等,都紧急损害了国家利益。
3 、犯罪行业分布具备广泛性。前几年职务犯罪案发地多为权力集中的人权部门或财权部门的模式早已被打破,职务犯罪的发生已走近每个拥有公共权力的部门和人,连过去一向被觉得圣洁的教育、医疗等部门也成了案发高源区。
4 、犯罪年龄已向多层次进步。九十年代,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职务犯罪年龄相对偏大,年轻人职员较少,因而有了所谓的“59岁现象”之说,而目前又有了“39岁现象”,不满25岁犯罪的人群也呈强劲增长之势。由于这部分人收入偏低,又形成了不正确的世界观、生活观和价值观,为了追求高消费铤而走险。
5 、职务犯罪职员高层化。五年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共查处98名省部级、100多位地市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且这类人犯罪金额都在百万元以上,有些甚至在千万元、亿元以上,给国家导致了很难估量的损失。
二 、职务犯罪的害处
1、对政权根基的动摇。职务犯罪是同中共的性质、宗旨根本对立的,它的滋生蔓延直接致使我党和大家社会主义国家变质,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致使政治体系合法性的危机,一个政权的维系取决于公众对政治体系合法性的确认和信仰,“假如大家对哪一个政权具备合法性问题发生争论,其结果势必致使内战或革命。”现实日常出现的群众集体上访现象,多数与国家员工的腐败有关,职务犯罪削弱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这样的情况将致使百姓对政府信赖度的降低,进步下去就大概产生政治危机;当腐败行为直接风险公众物质生活利益的时候,大家的不满和怨气就会不断积累膨胀,并找寻发泄渠道,这就可能引起社会动荡,破坏政治局面的稳定;
2、对国家秩序的破坏。职务犯罪是国家员工的犯罪,犯罪主体是国家法律的拟定者、推行者,假如法律的拟定者、推行者的行为背离法律的需要,破坏法律的尊严、统一和正确推行,将会在根本上动摇法律在公众心目中的地位,导致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的降低,致使法律调节功能的失灵。政府的良性运作是社会稳定与经济进步的最根本保证,职务犯罪从根本上损耗政府的效能,使社会经济活动失去积极、有效的调控机制,妨碍政府现代化的运作进程。
3、对市场经济的妨碍。职务犯罪势必加重经济日常的矛盾和问题,破坏社会资源根据市场规律实行优化配置,导致社会资源形成巨大的浪费,使之很难得到有效的借助。职务犯罪所体现的分配原则是按权力分配,即按权力的大小和滥用次数的多少决定分配原则,这背离了按劳分配、兼顾公平的原则,紧急妨碍了合理分配规范的打造。
4、对价值观念的误导。职务犯罪与国家权力的滥用是相互联系的,滥用国家权力的行为在给一部分人带来利益的同时,势必会给国家或者另一部分人带来不公平,必然影响社会的公平正义观念,滋生自私自利的观念,冲击社会的传统价值理念,毒化社会风气,滋生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倾向,民众的守法意识也会大大减弱。
三 、产生职务犯罪的原因
从近年来检察机关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来看,犯罪办法、方法呈多元化,犯罪根源相对比较复杂,但总结起来大体上有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根源。现代社会,国家员工一时也不能离开经济行为和经济体制的制约,大家的收入、分配、消费、投资、买卖等所有商业行为均被纳入肯定的规范之中,当国家员工严格根据规范行事,经济体制规范维持合理限度,在良性的轨道中运行,国有员工的犯罪就会降低到最低限度。反过来讲假如国家员工不严格照章行事,行为失范,经济体制不畅,运行混乱,就会导致很多国家员工犯罪。因为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健全,不规范的经济行为、经济观念、经济体制是构成国家员工职务犯罪的根源。
2、政治根源。国内是一个处于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国家,不只经济上处于进步阶段,社会主义的民主和法制也尚不完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还很多存在,官僚主义、主观主义、个人主义与地方保护主义还较紧急,以权压法、以权抗法、以言代法等现象还屡屡发生。这类都是致使国家员工职务犯罪的政治根源。
3、思想根源。在相同的环境和体制条件下,有的国家员工可以做到两袖清风、一尘不染,而另一些国家员工则经不住各种各样的鱼饵,借助职权违法犯罪。究其思想根源,一是崇高理想的淡化,道德观、价值观的错位,消极思想的滋生;二是封建特权思想与西方腐朽思想的影响。
4、文化根源。中国传统文化主如果儒家文化的影响,儒家文化不乏出色成份,但同时 “亲亲、尊尊、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等“三纲五常”观念和以政治为中心的“吏官文化”,与国家员工有着肯定的联系。
综上所述,致使目前职务犯罪的根源,从诱发角度讲,有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教育的、法律的等很多原因;从管理上讲,管理松懈、规范不完善、手段不到位;从社会环境上讲,目前国内正处于经济转型期,与国际接轨学习、试验期,因而这一时期也是漏洞期;从社会保障体系上讲,国内的养老保障、医疗保障、教育保障规范不完善,政策滞后,实行不到位,大家后顾之忧很难解决,因而在有职有权时总是产生的捞一把,为以后计划的思想;从机制上讲,透明度不高或没透明度,监督不力,缺少监督,不受监督;从打击上讲,打击力度不够,打击的数目、范围太少,容易使一些人产生逃避打击的侥幸心理。
4、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
职务犯罪具备强烈的社会风险性。如何才能降低和遏制职务犯罪呢?打击是对已产生的犯罪行为的惩治,是治标之举;预防则侧重于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是治本之策。所以说打击是避免的一个直接方法,预防是打击的深化和进步,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只有打击与预防相结合,才能有效地降低和遏制职务犯罪。
第一要加强打击力度,形成威慑效应。目前职务犯罪是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期盼解决的热门问题,它紧急败坏了党风,影响了干群关系,是导致社会不稳定的要紧原因,是社会前进进步中的强大阻力。因此,加强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坚持重点查办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认真查办金、建筑、海关、人事、司法等范围贪污贿赂、徇私枉法、买官卖官、紧急失职渎职的案件,对这类案件要一查到底,严厉惩处。
第二要采取多种形式,拓展预防活动。一是要打造完善依法行政体制,进一步加强法律约束力度,需要各级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廉法勤政,以消除市场经济给职务犯罪带来的体制弊病。二是要从预防犯罪教育入手,培养正确的世界观、生活观和价值观,使用勉励与警示,灌输与启发并举的方法,加大廉政宣传教育,着力培养国家员工的良知、善德、高能,消除腐败动机,打造"廉荣腐耻"的社会环境。三是要从形式上预防犯罪,打造完善各种规范,强化内部制约,规范权力运行,合理配置权力,完善公共财产规范,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相互监督制约的公共权力体系,最大限度降低权钱买卖机会。四是要从内容上预防犯罪。规范是靠管理来完成的,没管理就没规范的落实,规范就形同虚设,因此需要强化管理,严格考核,细化责任,保证规范的全方位落实。五是要从监督上预防,完善党内监督,同意群众监督,实行媒体监督,加大民主监督,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提升监督效能,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大预防格局。
第三要依赖党委领导,打造预防职务犯罪互联网。预防职务犯罪需要坚持党委的领导,打造党委统一领导下,检察机关牵头,社会各阶层参与的互动预防工作机制,并在工作中探索革新和进步,积极推进预防犯罪的立法工作,让预防在法制轨道上运行。
5、发挥检察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中的特殊用途
检察机关执法的目的从根本上讲是为了预防和降低犯罪案件的发生,“打击、监督、预防、服务”是检察机关的基本内容,检察机关拓展预防职务犯罪是义不容辞的法定职责和政治使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是司法机关刑罚避免的一种,是指检察机关针对肯定社会历史时期职务犯罪的情况、特征、缘由和条件,结合案件的办理对职务犯罪发生是什么原因、背景和规律进行剖析总结,对犯罪人的犯罪轨迹进行分析,从法制、机制、规范的角度出发,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对策,调动社会各种积极原因和力量,综合采取政治、经济、文化、教育、行政和法律等方法,遏制、降低乃至最后消除职务犯罪的防范活动。
㈠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坚持的原则
1、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检察机关要主动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置于党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用途,打造职务犯罪避免的大格局,这是检察机关拓展预防职务犯罪能否获得效果的政治保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有益于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一直沿着正确的方向进步;构建“预防大格局”为检察机关全方位发挥职能优势提供了广阔的范围;有益于社会各阶层、各行业、各部门和单位协调合作,形成工作合力,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从深度和广度上使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获得突破性进展;有益于形成浓厚的社会环境和好的预防工作环境,奠定预防工作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2、依赖群众参与和支持,坚持检察预防和社会预防相结合。检察机关要面向社会,广泛依赖人民群众,自觉地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纳入全社会一同避免的体系之中,综合运用社会资源,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交流灵活、协调有力、上下联动的职务犯罪避免的大互联网,有益于全方位、深层次预防职务犯罪,真的达成部门预防向社会避免的转变。
3、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避免的合力。要达成预防职务犯罪从分散状况到集中管理的转变,检察机关需要坚持整体运作的工作合力,形成检察机关各部门职务犯罪避免的合力,有益于打造有中国特点的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预防职能有哪些用途。
4、立足检察职能。检察机关要紧密结合查办案件和行使检察权拓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解决履行检察职能与职务犯罪避免的关系,由初级行使预防向系统全方位预防转变,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要严守司法活动范围,贯彻“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方针,适应反腐败斗争形势进步的需要,保障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权威和成效 。
5、检察机关要坚持全方位规划、分段推进、重点突破、稳步进步的策略方针,这是预防职务犯罪任务长期性、方法多样性的势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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